營建署擴大綠建築適用範圍
2012-01-13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將擴大綠建築管制範圍與提升基準,修正重點包括適用範圍朝擴大至除自用農舍及基地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下的所有建築基地皆適用。
營建署表示,行政院指示鼓勵綠建築的推動方向,完成擴大綠建築專章管制範圍與提升基準研議,目前持續辦理相關法制作業,未來修正重點,包括基地保水指標的適用範圍原則朝向擴大至除適用自用農舍、基地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下,及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山坡地專章外的所有建築物皆須適用。
建築物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的適用範圍,原則朝向擴大至總樓地板面積達一萬平方公尺以上的新建建築物,但衛生醫療類(F-1組) 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的建築物,不在此限。
此外,為鼓勵綠建材使用多元化,推動國內綠建材產業發展,修正提高室內裝修材料的綠建材使用率,並增訂建築物室外部位應使用綠建材及其使用率。
營建署指出,參考相近緯度國家有關建築物外殼部位的隔熱要求,也研擬增訂建築物外牆及開窗部位的隔熱與遮陽最低標準的建築物外殼節約能源設計方式,與建築技術規則現行外殼整體性考量設計方式雙軌並行。
轉載自【奇摩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