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北市大樓外牆強制定檢法案 議會一讀通過

2015-12-18

今年《聯合報》大樓及晶華酒店外牆磁磚剝落,造成路人傷亡,引發外界關注大樓外牆健檢的必要性。北市建管處提案修正《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增訂房屋外牆定檢規定,歷經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四次審議,今獲一讀通過,未來屋齡15年以上,或建物高3層樓以上且外牆為石材帷幕飾面的具風險建築物應定檢,違者處大廈管委會或建物所有權人1至5萬元罰鍰,若判定有危害公安之虞而不改善,逾期將再罰6至10萬元。目前建管研判需定檢的建物有4217棟。

歷次委員會討論,針對開罰對象究為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有無管委會者如何開罰,皆有爭議,此次建管處明定,未依規定定檢外牆,處公寓大廈管委會、管理負責人,或建物所有權人1萬元至5萬元罰鍰。

若經診斷判定建物外牆有危害公安之虞,而不改善,將對管委會、管理負責人、所有權人或使用人處6至10萬元。例如無管委會的公寓大樓,究竟是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房客),建管處表示,將視可歸責情況而定。此外,若無管委會,開出的罰單將併列全棟房屋所有權人。

建管處也訂出細部規定。須定檢的建物,地面11樓以上且屋齡達15年以上、地面3層以上的外牆飾面為石材帷幕、及經主管機關公告有危險疑慮的建物。目前估計有4217棟需定檢。

至於定檢頻率,屋齡15年以上未達30年者,每6年診斷一次;屋齡超過30年,或經主管機關判定D、E級(有潛在危險、有明顯剝落且持續掉落)者,每3年診斷一次;建物外牆飾面,三層樓以上採用石材帷幕者,屋齡10年未達30年者每6年定檢一次。

建管處也訪查大樓外牆診斷檢查費用行情,5層樓以下費用為2至4萬元不等,6至10層樓為2至8萬元,11至30層樓為2至12萬元,31層樓以上,為2至20萬元。

建管處表表示,該法案一讀通過後,將由法規委員會送交議會大會二、三讀;待三讀通過後再公告實施。(郭美瑜/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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